江西致4死刑案一嫌犯是一位16岁女生,具体是怎么回事? (一)

江西致4死刑案一嫌犯是一位16岁女生,具体是怎么回事?

最佳答案6月25日,江西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,6月24日19时许,南康区朱坊乡红心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,受害人肖某英、吴某龙、吴某婷、吴某钿经抢救无效死亡。案发后,南康警方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。当日晚8时许,犯罪嫌疑人吴某华(男,43岁,南康区朱坊乡人)、吴某(女,16岁,南康区朱坊乡人)归案。这件事情的影响还是非常恶劣的,而且其中一位嫌犯为16岁女生,现在案件正在调查中,接下里就是等待案件的细节公布了。

据相关信息报道,引发该事故的发生为邻里纠纷,据悉嫌疑人家属因疑遭事主家的儿童欺凌,上门去讨个说法,结果两头撕破脸争论了起来,一番口角过后,两名嫌疑人拿来了菜刀,再一次来到受害人家和他唇枪舌战,僵持之下,嫌疑人用刀对四名受害人实施了伤害。四名受害人分别为一个古稀老人、一名中年妇女、以及两个儿女。四人分别为公公以及母子三人。

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低龄化,16岁女生为何如此冲动,是什么让这些未成年人犯罪“有恃无恐”。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到底正不正确,那些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谁给他们讨回公道。涉及到“未成年人的犯罪”法律显得苍白无力。我认为应调整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的年龄下限为12岁。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性质恶劣,等他们到了合适的年龄就应该伏法,而不是“免责”如果不这样怎么能震撼他们呢。不能打着未成年的名号,干着不该干的事。危害社会,危害他人,如果不让犯罪性质恶劣的未成年受到应有的惩罚,那么他们不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很可能还会更加肆无忌惮。

砍人一刀和砍几十刀判刑一样么 (二)

最佳答案肯定不一样,砍一刀应该是构成故意伤害罪,砍几十刀更大的可能是构成故意杀人罪,后果肯定不一样。及时同样以故意伤害罪来说,砍几十刀的情节更加恶劣,量刑也会更重。

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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